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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在数字资产征税问题上立场坚定,驳回暂缓实施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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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在数字资产征税问题上立场坚定,驳回暂缓实施的请求

韩国金融当局重申将在 2027 年对虚拟资产收益征收 22% 的税,拒绝接受学术界和行业参与者日益增多的批评,他们认为该政策与股票投资者的待遇相比不一致且不公平。

拟议的加密货币税收系统已成为公平性、分类和系统就绪性争论的焦点。

根据定于 2027 年 1 月开始的提案,每年免税 250 万韩元后,加密货币利润将按 22% 征税,税率由 20% 的国家税和 2% 的地方税组成。

该政策出台的同时,政府废除了对股票投资者的金融投资所得税,引发了人们对加密货币投资者负担过重的批评,并呼吁推迟推出。

据当地媒体报道,在 5 月 7 日举行的虚拟资产税紧急政策论坛上,经济财政部所得税司司长文庆浩坚称,该制度的基础是所有收入都应在产生时征税,没有理由推迟实施。

官员们还坚决驳斥了取消金融投资所得税会产生免除加密资产义务的观点。他们强调,虚拟资产税收立法已于 2020 年通过,独立于后来的金融投资税收改革。

文在寅还认为,有关不公平的说法被夸大了,他指出,税收对金融资产的适用已经不均匀,对大股东、外国股票和非上市股票征收了义务,尽管散户股票投资者基本上可以免税。

在捍卫将加密货币收入归类为杂项收入时,穆恩指出,国际会计标准将虚拟资产视为无形资产。据他介绍,这一类别提供了法律上最一致的框架,并避免了收入类型的分散。

官员们强调,22%的统一税率(包括地方税)可能比累进资本利得税对高收入者更有利,后者在综合收入规则下可以达到更高的边际税率。该结构还根据需要涵盖新兴收入来源,例如质押奖励、空投和其他基于区块链的收入,而没有法律不确定性。

该部还驳斥了有关缺乏损失结转条款会造成结构性不平等的论点,并指出包括股票市场在内的其他金融税收制度也存在类似的限制。

关于增值税问题,官方澄清,加密货币交易本身不需缴纳增值税,且征税仅适用于兑换服务,不适用于资产转让。

针对税务基础设施不足的担忧,官员们强调现有系统已经到位。

他们表示,合规工具正在通过 CARF 等国际报告机制和国内资产披露规则得到扩展,并且将通过行政更新逐步发布针对质押税等复杂领域的进一步技术指导。

首尔在数字资产征税问题上立场坚定,驳回暂缓实施的请求